根据河北省卫健委公布的新冠肺炎疫情,截至2月14日24时,康保县累计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3例。现将第12-13例确诊病例行程轨迹公布如下:
第十二例女,54岁,与第十三例患者是夫妻,常住锡林浩特市(系第六例患者二女儿)。1月23日同丈夫(第十三例患者)乘坐私家车,从锡林浩特市到达康保县姐姐(第一例患者)家居住。1月24日至2月10日,多次参加亲属组织的家庭聚餐(其中含确诊病例患者)。2月14日,在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确诊。
第十三例男,57岁,常住锡林浩特市(系第十二例患者丈夫)。1月23日同妻子(第十二例患者)乘坐私家车,从锡林浩特市到达康保县其妻子的姐姐(第一例患者)家居住。1月24日至2月10日,多次参加亲属组织的家庭聚餐(其中含确诊病例患者)。2月14日,在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确诊。
第一例女,61岁,现住张家口市康保县。在家期间曾与回康保探亲的亲戚(侄女、外甥女等)接触。2月8日由救护车送至县医院就诊,2月10日转至发热门诊后确诊。该患者无外出活动史。其侄女1月20日乘坐保定开往张家口的Z336次火车到达张家口站,14时20分左右乘大巴车赴康保县。其外甥女于1月19日下午14时30分乘坐大巴车从唐山到张家口哥哥家居住,1月20日—23日在张家口期间出现发热症状,1月23日17时从张家口与哥哥一家自驾到达康保县,2月9日—10日出现轻微咳嗽、发热症状。目前,患者密切接触者均已隔离观察,具体感染来源还在调查中。
第二例女,39岁,常住康保县,系第一例确诊病例大女儿,无外出史。1月23日13时自驾车到母亲(第一例确诊病例)家中。2月8日11时搭邻居车到县医院陪母亲看病。2月12日,在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确诊。
第三例男,47岁,常住北京市,系第一例确诊病例侄女婿。1月20日,从北京自驾到达康保县。曾在家庭聚餐过程中,与第一例确诊病例多次接触。2月12日,在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确诊。
第四例女,54岁,常住康保县,系第一例确诊病例弟媳。1月20日-2月11日期间无外出活动史。1月25日其外甥女(第五例确诊病例)曾到患者家中拜年。2月12日,在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确诊。
第五例女,23岁,在唐山工作,系第一例确诊病例外甥女。1月19日下午14时30分乘坐大巴车从唐山到张家口哥哥家居住,1月23日17时从张家口与哥哥一家自驾到达康保县大姨(第一例确诊病例)家居住。2月6日出现咳嗽症状,2月10日夜间出现发热症状。2月12日,在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确诊。
第六例女,85岁,常住康保县(系第一、七、十、十一例确诊病例患者母亲),无外出史。1月16日-2月9日,多名亲属到其家中拜年并聚餐(其中含确诊病例患者)。2月13日,在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确诊。
第七例男,65岁,常住康保县(系第一例患者二哥),无外出史。1月20日患者女儿和外孙女(第九例患者)从保定回到患者家中。1月24日去妹妹(第一例患者)家看望母亲(第六例患者)。1月25日多名亲属到患者家中拜年(其中含确诊病例患者)。1月31日,在其家中聚餐(其中含确诊病例患者)。2月6日-7日,多次去妹妹(第一例患者)家看望母亲(第六例患者)。2月13日,在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确诊。
第八例女,62岁,常住康保县(系第七例患者妻子),无外出史。行程轨迹与第二十七例患者相同。2月13日,在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确诊。
第九例女,13岁,常住保定市(系第七例患者外孙女)。1月20日随母亲乘坐Z336次列车到达张家口站,14时20分左右乘车牌号为冀G·C3623的大巴车,赴康保高速路口,后乘自驾车到达姥爷(第七例患者)家中。1月20日-2月9日,多次参加家庭聚餐(其中含确诊病例患者)。2月13日,在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确诊。
第十例男,67岁,常住康保县(系第一例患者大哥),无外出史。1月25日—26日,多名亲属到患者家中拜年(其中含确诊病例患者)。1月26日步行到妹妹(第一例患者)家看望母亲(第六例患者)。1月27日患者请亲属在其家中聚餐(其中含确诊病例患者)。1月29日,多名亲属在其家中打麻将(其中含确诊病例患者)。2月13日,在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确诊。
第十一例男,57岁,常住康保县(系第一例患者弟弟),无外出史。1月24日—27日,多次到姐姐(第一例患者)家看望母亲(第六例患者)。1月25日—26日,多名亲属到患者家中拜年(其中含确诊病例患者)。1月28日在其家中聚餐(其中含确诊病例患者)。1月29日与妻子(第四例患者)去哥哥(第十例患者)家打牌。2月13日,在隔离医学观察期间确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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